一、申命記與申命記性的歷史
猶太人稱約書亞記到列王紀(不包括路得記)這些書卷為「前先知書」(見第三課的課文)。我們通常則稱它們為「歷史書」。其實這兩個稱呼都有道理;這幾卷書的確是談論歷史,但也是從先知的角度看歷史。我們在這些歷史書中看見上帝的慈愛,祂再三地拯救祂的百姓。同時我們也看見百姓離開主的時候,上帝的忿怒,並百姓受到上帝的咒詛和懲罰;相反地,百姓尋求耶和華的時候,上帝則賜福給他們。
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紀都採用類似的已被記下來的紀錄,如名單(地方名字﹝約書亞記14-19章和士師記第1章﹞和官名﹝撒下20:23-26﹞)、王的年代史(王上11:41;14:29)。約書亞記和士師記有些部份明顯是從王國前的觀點紀錄的(見下面)。然而有些內容可能是口傳的,特別是故事類的部份很可能有一段時間是以口傳的方式流傳下來;但口傳的年代是到何時、在何時被記錄下來,通常很難加以確定。
學者認為這些書有一致的觀點,因此很可能是在同一個時期完成。因為列王紀下最後提到的事情(王下25:27-30),是公元前561年發生的,所以前先知書一定是在這之後才完成的。也因為沒有提到猶大人從巴比倫回迦南的事件,所以很可能是在公元前539年前記載的。其內容也符合這時代的情況。如此看來,前先知書的目的,除了談論以色列的歷史之外,就是要說明以色列再三地背叛耶和華,所以耶和華照祂在申命記裡所說的,向祂的百姓發怒,因而被擄到巴比倫。現在他們惟一的希望是耶和華的慈愛。之前在以色列他們認罪悔改向耶和華求救時,祂都施恩拯救他們。書上的信息是:耶和華從不改變!
在申命記裡很清楚地說明,離開耶和華去拜偶像會帶來甚麼後果。那就是百姓會受許多的苦,最終被趕出國土。前先知書就描述這樣的過程。之前我們讀過,有許多學者認為公元前621年向約西亞王所唸的律法書就是申命記。如此而言,當然容易把兩者聯想在一起。德國學者MartinNoth(1981﹝德文原是1943年出版的﹞)認為申命記至列王紀都是同一位作者在被擄的時間完成的。不過Noth還是說,在這位作者著手書寫時,申4:44-30:20大部分的內容已經存在(這幾章在約西亞的時間被「發現」)。也有學者主張有「申命記性的學派」,就是說約西亞王的期間在猶大存在一種學派主張崇拜的統一,也看重愛耶和華等的命令。這學派的神學家先完成申命記,然後才慢慢地著作所謂「申命記性的歷史」。我們現在所讀的約書亞記到列王紀等書卷可能是歷經幾個時代的人一同努力且多次修訂的成果。
然而,如果我們接受申命記是摩西在以色列預備進迦南的時候所講的,那麼後來有人用摩西這次所講的標準,來評估以色列的歷史,就很有道理。因此,雖然不能接受Noth關於申命記的看法,但還是能贊同前先知書是申命記性的歷史書(甚至也許可說是「五經性的歷史書」)。
不只是申命記至列王紀這幾卷書互相有關係,創世記至列王紀下就是一個有連續性的故事,講上帝子民自創世直到猶大民被擄到巴比倫的歷史。希伯來文的正典把這個故事分為兩部:摩西的律法(Tora(h))和前先知書。有的學者試著確定前先知書中的每一卷書是何時完成的,比如RichardK. Harrison(1969,673)認為約書亞記是公元前約1045年完成的,楊以德(1986,168-169)認為是更早之前。其實各卷書是否在不同的時代完成,或者是被擄時人們採用古代的紀錄(和口傳的故事?)編輯「前先知書」,這點難以確定。
在民數記中,我們看見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在曠野喪命,但上帝使他們的下一代存活。在申命記裡,我們看見摩西為這新一代的以色列人重述耶和華對以色列的恩惠、重申上帝的律法,及重複耶和華的約,為要提醒進迦南的百姓當專心愛耶和華及遵守祂的誡命。前先知書是以申命記為背景描述以色列人從進迦南至被擄到巴比倫的歷史。先知宣講上帝的話,而「前先知書」則是以耶和華的眼光看以色列的歷史。
二、約書亞記:導論
書名:無論希伯來文、希臘文、中文,都是以書中(耶和華之外的)主角為名,稱為「約書亞記」。
作者:幾世代前,新派的學者常常認為被他們假設五經中的底本(文獻)也繼續講征服迦南和分國土的過程,故有些學者把摩西五經和約書亞記稱為「六經」。因此,他們也在判段約書亞記裡有哪些經文分屬哪各底本(文件)。一般認為,1-12章因為好像接續申命記的敘事,所以應是屬於「申命記底本」(D)作的。13-24章與前面的部份相當不同,內含許多名單,較像五經中被認為是「祭司本」的部份,所以判段這幾章主要以「祭司本」(P)為參考資料。
然而,征服地與分地的故事有不同的內容和文體,是理所當然的,無法證明是根據不同的底本(文獻)寫的。我們上面講申命記性歷史的時候已提到Noth認為申命記至列王紀(不包括路得記)都由同一位作者於公元前第六世紀完成的。
約書亞記無論是在王國早期寫的(不大可能是更早的年代,見書10:13;撒下1:18),或是與整個「前先知書」一同編輯完成的,但顯然是採用許多很古老的資料。比方說,好幾座城是以比較古代的名字命名的,如基列耶琳的古名「巴拉」(15:9-10)、希伯崙的古名「基列亞巴」(13節),和底璧的古名「基列散拿」(49節)。書上談到分給但人的地區,但除了簡單地說他們攻擊利善,得了那城,並住在那裡之外,都沒有提到他們新地區的邊界或列出他們(利善之外)的城(見Kaufmann1985, 33-36)。
另外在書中,西頓似乎比泰爾(推羅)重要(13:4-6和19:28),但其實在大衛的時代已是泰爾佔有較重要的地位。聖經(也包括約書亞記)常常提到亞摩利人,就是指約旦東邊山區(有時他們似乎也住在迦南本地)的一些人,但在書上13:4,這名字則似乎指著腓尼基以北的亞摩利國。如我們以上所說的,這個國家在亞瑪拿時代相當重要,第十二世紀內可能已經滅亡(Ahlström1993, 395-396)。
約書亞記與歷史:目前考古學者的看法是,找不到進迦南的根據(見第一課的課文),甚至有許多學者認為沒有所謂進迦南這事件。雖然從地裡挖掘出來的東西是很具體的,但還需要經過解釋才有意義。在挖掘和解釋過程中會有判斷,而判斷不大可能完全客觀,一定需要在某種解釋架構裡面來評判。迦南地顯然是個時常變動很大的地區,有民族進來,也有民族消逝。以生活方式來說,進來的以色列人與當地的迦南人可能沒有甚麼很大的差別,也就是說,考古學者不見得能看出住在某個地方的人是誰。被毀滅的城,除非有碑銘的記載相互配合,否則也無法確定是被誰所滅。以前的許多學者太快下定論,認為是由以色列人所滅,而現在的學者為了不要犯同樣的錯,而盡量思考別的可能性。另外,除了耶利歌、艾和夏瑣之外,約書亞記沒有提及以色列人毀滅城市,只說到打敗其王,殺其百姓(10:29-43;11:13)。
有個特別的問題是耶利哥和艾這兩個城市。根據考古學者所說的,這兩個城市早就滅亡,所以在約書亞的時候早已沒有這兩座城。以艾來說,有人認為挖掘的地方不對(Wood1995),也有人說,可能有伯特利的軍隊在艾安營(Harrison1969, 121-122)。以耶利哥來說,有學者認為耶利哥是在第十五世紀被滅(Wood1990, 44-59),這可對照以色列第十五世紀出埃及的說法。然而,大多數學者認為耶利哥城在更早之前就已被滅。
三、約書亞記結構、內容和信息
結構:約書亞記主要分為兩部。
征服迦南(1-12章)
分地(13-24章)
更詳細的大綱如下(,在狄拉德和朗文合著之 21世界舊約導論,1999,第136頁中引用Koorevaar 1990的分法):
征服迦南(1-12章)
過約旦河進迦南(1:1-5:12)(`abar過去)
征服迦南地(5:13-12:24)(laqah奪取)
分地(13-24章)
分土地(13-21章)(諸支派(13-19)、安排庇護城(20章)、祭司和利未人之城(21章))(halaq分配)
敬拜、勉勵與立約(22-24章)(`abad敬拜)
文體:與摩西五經一樣,約書亞記是「神學性的歷史」。雖然許多學者認為所記載的不可靠,但作者的目的顯然是要敘述耶和華領祂的子民進迦南、把迦南地賜給他們這個真實的過程。1-11章差不多都是敘事(在10:12-13包括短的詩歌)。第12章有名單,就是以色列人所打敗的王。13-21章包括很多邊界的說明以及分配給各支派之城的名單。22-23章是敘事,而在第24章約書亞帶領百姓再次立約,故這章的結構與申命記一樣有點像西台大王與屬國王的約。
內容:約書亞記接續五經所記載的歷史,談到以色列人在約書亞的率領之下征服迦南,並把所攻取的國土分配給各支派。在約旦河以西的迦南地本身有九個半支派的土地,在約旦河的東邊有呂便(流便)、迦得和瑪拿西等兩個半支派的土地。
分配土地的時候,利未的支派不算在內。因此約瑟的支派按著約瑟的兩個兒子(參創48:5)分為馬拿西和以法蓮的支派。馬拿西的支派一半在約旦河東邊,一半在西邊。
約書亞記的記載的是從「耶和華的僕人摩西死了以後」(1:1)一直到「耶和華的僕人嫩的兒子約書亞,正110歲,就死了」(24:29)這段時間(士師記以「約書亞死後」開始﹝士1:1﹞)。
約書亞本來是摩西的幫手(出17:9-10;33:11)。在摩西差派十二個探子到迦南時,約書亞是其中一位,與迦勒一同鼓勵百姓要依靠耶和華征服迦南(民13:8;14:6-10)。在摩西在世時,上帝已經揀選約書亞,要他在摩西死後領百姓進迦南(民27:15-23;申31:2-3,7-8)。摩西死後,耶和華對約書亞說話(書1:1-9)。
約書亞記1-12章描述以色列十二個支派以奇妙的方式過約旦河,然後在約書亞的率領之下,倚靠耶和華的大能,很快地便打敗迦南一些重要城邦和城邦的聯盟,征服上帝應許要賜給祂子民的地。
以色列民第一各需要面對的難題就是耶利哥城。以色列人尚未過河之前,約書亞已經差派兩個探子先行窺探那城。他們在街上被發現,但躲避在妓女喇合的房子裡,並透過她的幫助逃脫而平安地回到以色列的營地。兩個探子所聽到的真是好消息,喇合說:
我知道耶和華已經把這地賜給你們,並且因你們的緣故我們都驚慌了。這地的一切居民,在你們面前心都消化了;因為我們聽見你們出埃及的時候,耶和華怎樣在你們前面使紅海的水乾了,並且你們怎樣待約旦河東的兩個亞摩利王(2:9-10)。
過約旦河(3-4章)後,百姓先行割禮而慶祝逾越節(5章),然後上帝讓他們以奇妙的方式毀滅耶利哥(6章)。可惜勝過耶利哥後,他們開始驕傲,以為派少數的人就可以打敗艾。當然,無論人多或人少,耶和華有能力把勝利賜給他們。只是他們似乎忘了是因靠著耶和華得勝。他們因此大敗。這是有原因。毀滅耶利哥後,他們應按照上帝的話把其中一切都歸給耶和華,就是除了金銀歸到聖所之外,其他東西、動物和人全都要毀/殺滅。但有個人名叫亞干,他把一些他想要的東西藏在帳棚之下。亞干此舉使得營地不潔淨,上帝也因此不幫助他們。這問題處理了以後,再次攻擊艾,而這次靠著上帝有好的計畫,成功地毀滅艾城。
以色列的戰爭都是耶和華的戰爭。重要的不是武器,乃是百姓與耶和華的關係,可見營地的潔淨多麼重要。herem- 全滅,歸給耶和華,這個規定對我們現代的人來說似乎很奇怪,也很殘忍。關於這點聖經提到至少兩個理由:首先這些人玷污迦南地,就是耶和華要與祂百姓居住之地(利18:24-25;申9:4-5);其次,以色列是聖潔的民(申7:1-7),不應受迦南人的影響。新約教會的信徒則從未受到這樣的命令,相反的要愛敵人。
從艾往西走,就會來到基遍。基遍人聽到以色列人對耶利哥和艾城所做的,就決定要與他們立約。因此,基遍以南的耶路撒冷號召南部山區的王來攻擊基遍,而「約書亞就終夜從吉甲上去,猛然臨到他們那裡」,打敗他們(10:1-28)。然後,以色列人攻擊南部和士非拉的城市,一座一座地攻擊這些城。他們殺滅城內的人,但似乎沒有焚燒這些城。然後,以色列人回到吉甲(10:29-43),也就是說,他們暫時不想佔領這些城邦的土地。最後出兵往北擊伐,打敗並毀滅夏瑣,但他們並不焚燒周邊城市,(11章)。「那些城邑所有的財物和牲畜,以色列人都取為自己的掠物;惟有一切人口都用刀擊殺,直到殺盡」(第14節)。
從上可見,雖然第11章說:「約書亞奪了那全地,就是山地、一帶南地、歌珊全地、高原、亞拉巴、以色列的山地和山下的高原」(16節)等,以及:「這樣,約書亞照著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一切話,奪了那全地」(23節),但以色列並不是馬上佔領所「奪取」的地區。如YehezkelKaufmann指出,約書亞先率領全以色列攻擊地上的王和城邑,然後把地分配給每個支派,之等他才讓以色列人到所分配的地居住(Kaufmann1985, 138-145)。
從13章起談到上帝應許要給以色列的地被分給各支派、各家族。第13章特別指示,連未奪的地也要分配給以色列的支派,因為上帝要趕出當地的人(6-7節)。從19:47我們了解,但支派無法征服分配給他們的地,所以他們往原分配給他們之外的領域居住。書上包括許多邊界的記錄和城邑的名字。看這些紀錄和名單,我們也許覺得沒有甚麼意思,但這就是耶和華應許的具體化。換言之,耶和華所賜之地不但是全民所得的,乃是我得的,是我家得的那塊地。20章包括「逃城」,無意殺人的可以逃到脫離報血仇的地方。分配土地的時候,沒有把任何地區分給利未人,因此,把四十八座城邑和周圍的牧場分配給他們,各支派則給幾座城。特別的是,祭司們的城邑都在南部,利未人的城邑則集中在中部和北部。既然祭司和利未人同在會幕裡服事,應該居住在一起,但讓祭司和利未人分開居住,應該表示大多數的祭司和利未人並未在會幕服事,故他們需要有各自的生活(Kaufmann1985, 70-71。Kaufmann認為,後來因為百姓在邱壇敬拜耶和華,所以祭司和利未人以邱壇的服事為生,所以此章所規範的都沒有實現)。
最後是約書亞的遺言(23-24章)。與摩西一樣,約書亞在去世之先把耶和華與祂百姓所立的約重申了一次(24章)。這章的內容可簡分如下:
1. 歷史引言:耶和華過去的恩惠(24:1-13)
2. 基本條件:忠貞(24:14-21)
當選擇要事奉誰,「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14-15)
百姓:我們要事奉耶和華(16-18節)
約書亞:你們不能(19-20節)
百姓:我們要(21,24節)
3. 見證:百姓(22節)、所立的石頭(26-27節)
4. 立約(25節)
5. 寫在書上(26節)
與摩西一樣,約書亞認為在他死後,百姓不會繼續對耶和華忠貞(24:19-20),但他自己斷言:「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15節)。與摩西離世的過程不同的是,這次沒有新的中心領袖,百姓就各回其家。
約書亞記結束之前提到約瑟的骨頭(24:32)。約瑟是第一位下埃及的以色列人。在過世之前,他憑著耶和華的應許要求以色列人在回迦南的時候把他的骨頭帶到那裡埋葬(創50:24-25)。現在耶和華成就所應許的,讓約瑟的骨頭被葬在應許之地。
信息:約書亞記最重要的信息是宣揚耶和華已成就所應許的,耶和華是可靠的上帝。同時,我們也看見順從上帝,遵守祂的誡命,是多麼地重要。如GordonJ. Wenham(1971,140-148)指出,約書亞記與申命記有密切的關係。約書亞記的開頭,我們隨即看到耶和華對約書亞說:
我怎樣與摩西同在,也必照樣與你同在;我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你當剛強壯膽!因為你必使這百姓承受那地為業,就是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只要剛強,大大壯膽,謹守遵行我僕人摩西所吩咐你的一切律法,不可偏離左右,使你無論往那裡去,都可以順利。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順利。(1:5-8)
這裡所提的「這律法書」若不包括整個摩西五經的內容,至少應該包括申命記(申31:26)所記載的。申命記已多次提到耶和華揀選約書亞代替摩西作以色列的首領(申1:38;3:21; 31:3),帶領上帝的百姓進迦南,而約書亞記也如此記載。在約書亞的一生中,都是跟著這卷律法書去行。他也聽從申命記所吩咐的(申命記第27章),在以巴路山上宣讀摩西的律法(8:30-35)。最後,約書亞效法摩西在申命記中所行的,把上帝的恩惠重申一次,讓百姓再次與耶和華立約。
申命記常常說明進迦南以後要怎麼對待當地人(聖戰的規則,7:1-26;20:1-10; 21:10-14; 25:17-19)。約書亞就按著這些條例與迦南交戰,但與艾城第一次打戰時候,卻因違背了這些律例(亞干取了當滅的物,使全民不潔淨而落敗),所以大敗。把犯罪的人除滅並悔改後,第二次攻擊艾城,就得勝了。
申命記要預備百姓的心進入耶和華應許要賜給他們的地;約書亞記則記載百姓進入耶和華應許賜給他們的地,並將此地按著上帝的心意分配給各支派、各家族為業。
約書亞記不但與申命記有關係,上面提到約瑟的骨頭,這也呼應創世記和出埃及記(出13:19-20)所記載的。耶和華在創世記第15章已經說到亞伯蘭的子孫在國外受苦許久後,將回到耶和華所賜之地。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憑著進迦南的應許離去。民數記敘述百姓在曠野漂流四十年,是因不能倚靠上帝的應許征服迦南。在約書亞記裡,他們靠著上帝的話進迦南。所經驗到的就是耶和華完全可靠。百姓所經歷正是耶和華所應許的。
「約書亞」這個名字翻譯成希臘文就是「耶穌」。在新約裡,特別是希伯來書,果然把兩個「耶穌」對比。按申命記和約書亞記所記載,約書亞帶領以色列進入上帝賜給他們的產業,讓他們「得享平安」(申3:20;25:19; 書1:13;22:4; 23:1)或按現代中文譯本:「讓你們安居」。但我們看見這個「安居」既不穩定、不完全,也不長存。其實,摩西和約書亞已經預知百姓將來會離棄耶和華,結果會經驗敵軍之騷擾和壓迫,甚至終將被趕出所應許之地。我們的主耶穌才能使人得享安息(希伯來書第3-4章)
原文這裡所用的字不是shalom,而是動詞nu(a)h的Hiphil(heni(a)h)- 使人得享休息/安息。七十士譯本翻譯成katapauein這個字。和合本在來3:11裡,把相關的名詞katapausis翻譯成「安息」。這個「安息」的意思不是不用工作,而是安然居住,不需要在曠野行走,也不再有仇敵的攻擊、壓迫。
以色列攻擊耶利哥和喇合的作為都按希伯來書作信仰的榜樣(來11:30-31)。
四、士師記:導論
書名:無論是原文、古代譯本或中文聖經都以書中所描述的「士師」為書名。
作者:Harrison(1969,690)和楊以德(1986,177)都認為士師記是王國早期完成的。我同意書上應該包括很早之前所記錄下來的資料,但不易判定是在何時被編成正典。士師記第1章提到以色列無法佔領的一些城邑,說:「便雅憫人沒有趕出住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耶布斯人仍在耶路撒冷與便雅憫人同住,直到今日。」(21節);在大衛當政時期,耶路撒冷已成為以色列的首都(撒母耳記下5章),所以不大可能這樣記載。另外,在士師記這一章又記載著:「以法蓮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於是迦南人仍住在基色,在以法蓮中間」(29節);這城是法老給所羅門的(王上9:16),這紀錄應是在所羅門王得到這城之前記錄下來的。士3:3提到「所留下的就是非利士的五個首領和一切迦南人、西頓人,並住利巴嫩山的希未人,從巴力黑們山直到哈馬口。」提到西頓人而非泰爾(推羅)人也較配合王國前的時間(楊以德﹝1986,176-177﹞甚至說公元前第12世紀前)。在18:30-31有記載:
但人就為自己設立那雕刻的像。摩西的孫子、革舜的兒子約拿單,和他的子孫作但支派的祭司,直到那地遭擄掠的日子。上帝的殿在示羅多少日子,但人為自己設立米迦所雕刻的像也在但多少日子。
「上帝的殿在示羅多少日子」好像在撒母耳或掃羅的時代已經結束,,示羅可能是在撒母耳記上4章所記載的戰爭中被毀滅。即使不是在這次的戰爭中被滅,但可以確定是在這個時代的戰爭中被毀滅。既然前述的經文把但和示羅的聖所相互比較,應表示是在示羅被滅之後不久便記錄下來的。
Noth認為第六世紀的作者在士師記中間部份主要採用兩種資料,就是記載士師的名單,以及各支派一些民間勇士、英雄的故事。名單中的士師(所謂「小士師」或沒有故事的士師)是負責中央聖所以及十二支派同盟的領袖。所謂「大士師」或有故事的士師原來都不是士師,是因為兩種資料結合,所以得勝的英雄被稱為士師,而沒有戰歷的士師則稱為英雄。Noth這個說法的缺點是一點根據都沒有。
總而言之,我們認為士師記是完全可靠,也認為其中的材料至少有些部份很早就已記載,只是無法確定其完成時間。正如我們上面說約書亞記最晚是於公元前第六世紀完成,同樣地,我們可以說士師記最晚是在這個時間完成的。
「支派」這個詞在英文聖經裡是寫成tribe,德文聖經也使用相關的翻譯。可能是因為這樣,所以許多學者假設以色列原來是許多從曠野進迦南(或原在迦南)的不同民族。然而,原文使用的詞的意思與和合本一樣,是一個民族裡面不同的支派。
五、士師記:結構、內容和信息
結構:士師記可以簡分如下:
導言:約書亞過世後的以色列情況(1:1-2:5)
以色列的士師(2:6-16:31)
但人偷偶像及在拉億居住(17-18章)
基比亞的罪惡和便雅憫支派的危機(19-21章)
文體:第5章是詩歌體之外,其他都可歸類為敘事,繼續摩西五經和約書亞記神學性的歷史。在士師記裡,作者好像是把各地士師救民的故事連結在書裡,說明耶和華對全以色列的帶領。
內容:此書內容由「約書亞死了後」開始。先提到以色列各支派的勝利以及一些以色列各支派無法佔領的城。我們隨即看見,士師記裡的以色列不是約書亞記裡那群行動一致的百姓,乃是多支派、多家族獨立行動、缺乏中央治理的民族。然而兩卷書的記載並不互相衝突。在約書亞記裡,敘述約書亞率領百姓攻擊迦南許多城邑,然後在佔領這些城邑之先,把應許之地分配給各支派。在士師記第1章記載著各支派在離開基甲營地之後,要征服的地區,並在那裡居住下來。這些過程顯然面對許多困難,甚至無法征服某些地區。
2:1-5告訴我們耶和華的使者來跟百姓說:
我使你們從埃及上來,領你們到我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我又說: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立的約。你們也不可與這地的居民立約,要拆毀他們的祭壇。你們竟沒有聽從我的話!為何這樣行呢﹖因此我又說: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神必作你們的網羅。
雖然「耶和華的使者向以色列眾人說這話的時候,百姓就放聲而哭」,也「在那裡向耶和華獻祭」,可是士師記下面講的就應驗使者這裡所預言的。
書上說明一直違背耶和華一個重要的原因:「那世代的人也都歸了自己的列祖。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士2:10)約書亞那世代的以色列人,雖然服事耶和華,但忽略把耶和華頒佈給摩西的律法和祂向以色列人所行的偉大作為告訴下一代的孩子們聽。他們違背申6:4-9所吩咐的,結果造成下一代的人不認識耶和華。
士師記是描寫越來越不聽話的百姓和不要放棄他們、滿有慈愛的耶和華。
以下的過程重複出現:
1. 百姓離棄耶和華,拜別神
2. 上帝懲罰他們,讓敵人壓迫他們
3. 百姓呼求上帝
4. 耶和華揀選一位士師當他們的拯救者
我們看這些拯救者的故事,有時會覺得他們並未都很屬靈。唸到耶弗他獻自己的女兒為燔祭的時候,不只是一般信徒,連學者都難以解釋(比如見楊以德1986,184)。不過,狄拉德和朗文(1999,148-151)指出士師記講士師的弱點是有目的的,就是更清楚地描述百姓的日益墮落。下面就是根據狄拉德和朗文所講的:
首先是俄陀聶,可說是士師的標準,是耶和華所興起的,耶和華的靈降在他的身上(士3:7-11)。約書亞還在的時候,俄陀聶已經是能幹的戰士(書15:13-19)。俄陀聶率領以色列的士兵成功地打敗敵軍。關於第二個拯救者,以笏,書上沒有提到上帝的靈是否降在身上,也沒有說他作士師。以笏救以色列脫離仇敵的壓迫,是用詭詐成就的(士3:12-20)。
在底波拉當女先知(4-5章)的時期,西西拉壓迫以色列人,於是底波拉傳講耶和華的話,吩咐巴拉帶領以色列的軍隊抵抗西西拉。特別的是,巴拉要她與他一起去攻打敵軍,他才敢去攻擊西西拉的軍隊。底波拉雖是一個好士師,但當時是一個男女不平等的社會。女人當士師似乎表示沒有合適的男人來承當這個職分。巴拉需要一個女人和他一起去打仗,是件可笑的事。殺敵軍元帥的也不是巴拉,而是不屬以色列的一個女人用詭詐得逞的。第五章是很美麗的凱歌,不過其中也能看見以色列不再是約書亞世代那同心合一的國民。
7-8章講基甸的故事。耶和華的使者向他顯現,要他救百姓脫離米甸人。不過要他先毀壞他父親的巴力壇。基甸雖然聽耶和華的話,但「因怕父家和本城的人,不敢在白晝行這事,就在夜間行了。」(6:27)基甸也向耶和華求好幾個印證,他才敢攻擊米甸人。基甸的士兵本來就比敵軍少很多,但耶和華還是認為人數太多。上帝要讓以色列知道是祂把勝利賜給他們。果然基甸帶領300個人擊敗敵軍十幾萬人。基甸在打仗的時候,以色列東部一些城邑不幫助他,不把糧食給基甸的士兵;因此,基甸得勝了以後,就懲罰他們,拆毀城的樓,並殺了城裡的人(8:17)。基甸老了以後,他和他家人開始拜偶像(8:27)。後來基甸的兒子殺了自己的兄弟奪取王位,但才統治以色列3年,就被女人殺了(第9章)。
以色列一直得罪耶和華,最後上帝不再幫助他們。10:13-16讓我們看到耶和華的心腸:
「你們竟離棄我,事奉別神!所以我不再救你們了。你們去哀求所選擇的神;你們遭遇急難的時候,讓他救你們罷!」以色列人對耶和華說:「我們犯罪了,任憑你隨意待我們罷!只求你今日拯救我們。」以色列人就除掉他們中間的外邦神,事奉耶和華。耶和華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難,就心中擔憂。
我們看見上帝不想再幫助他們,但最後還是捨不得讓他們受外邦的壓迫。
耶弗他是個幫派頭子。不是耶和華揀選他,而是基列的長老們選他為元帥(11:1-11)。耶和華的靈後來降在耶弗他的身上,但這對耶弗他好像還不夠,他還許願如果得勝要給耶和華獻上人,就是耶和華曾說非常不喜悅的祭物。耶弗他向耶和華許願得勝後到家裡,要將第一個出家門的人當作燔祭獻給耶和華。未料第一個出家門的正是他親愛的獨生女(11:30-39)。後來耶弗他與以法蓮人發生戰爭。
參孫的故事(13-16章)很特別。出生的過程類似以撒、撒母耳、施洗約翰和耶穌,只是後來所遭遇的事情相差甚遠。上帝的確揀選他「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13:5)。上帝也使用他。但是他受非利士人的影響,尤其受到當地女子的引誘,而未完成他的使命,成了又可笑又可憐的士師。
士師記最後幾章特別要說明沒有中央領袖的以色列就沒有希望了,一定會滅亡。需要一位遵守上帝命令的領袖帶領以色列忠心地服事耶和華(士 17:6; 18:1;19:1: 21:25)。這幾章提供撒母耳記要講的:以色列成為王國的背景。但這話應要也反映出基甸的話:「我不管理你們,我的兒子也不管理你們,惟有耶和華管理你們」(8:23)。以色列最基本的問題是,他們忘了耶和華是他們的王,所以人才會「任意而行」。
此時百姓對自己的信仰相當不清楚。米迦和其母親都以耶和華為他們的上帝;然而,他們分出銀子來獻給耶和華,並雕刻、鑄成一個偶像安置在屋內(17:3)。他邀請一位利未人住在家中為祭司,就認為耶和華一定賜福給他(17:13)。但人,偷了米迦的偶像和祭司,在但立聖所,把所偷的偶像放在裡面。這時,我們才得知,祭司是摩西的孫子。雖然此時上帝的殿是在示羅,然而但人還是在自己設立的聖所中敬拜偶像(18:31)。
因為百姓並未真正認識耶和華,所以在道德方面也犯了可怕的罪。從第19章的記載我們發現,利未人有妾已經不合上帝心意,而基比亞人所做的更令人髮指。便雅憫支派還是保護這大罪人,此舉引起以色列人攻打便雅憫支派,甚至差一點使整個便雅憫支派都滅亡(20章)。事後吩咐便雅憫人擄掠示羅女子為妻的方式,也沒有上帝律法的根據。這些百姓顯然是瞎子摸黑不知正路。結論就是:「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20:25)。
信息:耶和華曾向摩西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這裡清楚地形容耶和華的本性,祂是慈愛、公義的上帝。此段經文同時包括恩典與律法的張力。士師記所記載的歷史,我們也看見耶和華正如這段經文所描寫的。士師記的耶和華依然是「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的上帝,我們還是看到恩典與律法的張力。恩典是白白的,但是上帝也「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同時,士師記清楚的讓我們瞭解上帝的子民需要中央領袖、需要王。我們記得,摩西在申命記裡已經宣講關於王的律法。但士師記也顯示,王權也可能誤用(9章)。以色列的未來在乎耶和華,他們需要的是順從耶和華,尊祂為王。
以新約的角度來說,我們還需要知道人的本性如何,上帝的本性又是如何?這樣我們才不會驕傲地自以為是,而全心倚靠耶穌,深知唯有我們的王,救主耶穌才能勝過魔鬼的勢力和詭詐。
狄拉德和朗文
1999 21世紀舊約導論,劉良淑譯。台北市:校園書房。
楊以德
1986 舊約導論。香港九龍:道聲。
Ahlström, Gösta W.
1993 The History of Ancient Palestine. Minneapolis, MN:Fortress.
Harrison, Richard K.
1969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IVP(Reprint 1977).
Kaufmann, Yehezkel
1981 The Biblical Account of the Conquest of Canaan. 2nd. ed. Jerusalem: Magnes.
Koorevaar, H. J.
1990 De Opbouw van het Boek Jozua. Heverlee, Belgium: Centrum voorBijbelse Vorming Belgie.
Noth, Martin
1981 The Deuteronomistic History, JSOTS 15.Sheffield, UK: JSOT Press.
Wenham, Gordon J.
1971 “The Deuteronomic Theology of the Book of Joshua,” Journal ofBiblical Literature 90: 140-148.
Wood, Bryan G.
1990 Bryan G. Wood, "Did the Israelites Conquer Jericho? A New Look at theArchaeological Evidence," Biblical Archaeological
Review20/1: 44-59.
1995 "Khirbet el-Mukatir Biblical Ai?," Associates for Biblical ResearchNewsletter, October 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