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義人」 - s$addîq可以指某個案件中無罪的人(出23:7;申25:1;賽5:23)。更多用指投靠耶和華的人(詩1:6; 33:1;箴10:11;
13:5)。「義人」就是耶和華稱為義的人(詩118:15;
125:3)。
l「會」, ‛ēdā(h),常常指耶和華子民的會眾(出12:3, 6; 民27:17)。舊約聖經只有這次提到「義人的會」。Kraus:有關與詩24篇所提的要求。但要參考賽60:21!
l「知道」:現代中文譯本翻譯:「關懷」(見詩37:18和出2:24-25)。在原文,耶和華這個字加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