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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研究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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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報告的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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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報告的主要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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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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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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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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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體與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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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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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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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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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讀經文,參考不同的譯本,注意譯本不同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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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讀經文的上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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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重要的字詞、重複使用的字或片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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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背景(聖經和參考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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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註釋書、神學辭典,並相關的書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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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誠實書寫報告,勿抄襲網路或書籍上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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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陳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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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19:16-25是最強調耶和華要賜福外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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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到經文的翻譯、背景,或解釋,看法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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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討論經文的翻譯和背景,並且作詳細的解釋,為的是更明白經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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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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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原文聖經(BHS版本),參考和合本、台語漢字本、現代中文譯本,和N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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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研究這經文自古以來的解經歷史 - Wirkungsgeschich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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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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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經文的字義(經文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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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經文的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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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的上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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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的文體和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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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詳細的解釋,確定經文的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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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注意經文的用語是否暗示到其他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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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經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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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經的目標不只在解釋經文中的單字,乃是讓讀者更明白整個經文的意思,包括經文中各句的關係,從頭一節到最後一節的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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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經報告包括導論、解經,和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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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將單字說明、背景分析、上下文、文體分析、結構分析,和經文自第一節到末節的思路寫在一起而不分段,不易看出解經的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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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分段為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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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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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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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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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體與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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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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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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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解經:翻譯註釋,說明您所選擇的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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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釋那些需要較多說明的字詞或片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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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提一些經節為所解釋的字詞或片語您所主張之用法的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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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對某個單字或片語意見不一,應介紹各種看法,並盡量地判斷哪一種解釋最正確(必須提出您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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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註釋要與您對整個經文的解釋有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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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和合本某個單字的翻譯清楚,足以表達原文字的含義,並且學者和各譯本對該字詞有一致的看法,就不需要加以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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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節「所驚惶的」(chagga)在舊約聖經只出現在此,翻譯是根據上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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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B:與動詞chagag「慶祝」有關(詩107:27 ):因懼怕猶大地,甚至使埃及人的身體搖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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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OT:與阿拉伯文動詞「羞愧」相關,故譯為「所使他們羞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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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解釋最自然地預備下一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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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節「無論誰向他(埃及)提到她(猶大地),它就會懼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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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管上下文,也可以唸:「無論是誰,一向他提到她,他就會懼怕」(和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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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句和合本「埃及」原文只寫「他」
耶和華的計畫顯然指埃及,
因此懼怕的人同樣必須是埃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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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定的旨意」:也許譯為:「所做的計畫」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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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節:「對萬軍之耶和華發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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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nishba le:對耶和華發誓,要對祂忠貞(參書9:15, 18-20;撒下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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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nishba be -「指誰發誓」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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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節「滅亡城」;昆蘭抄本1Qa和4Qc:「日頭之城」);七十士譯本: 「公義之城」(見賽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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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指赫里奧波里斯(Heliopolis - 「太陽城」),舊約:「安」,埃及文Onu。拜太陽神Amon-Ra,故也稱為Per-Ra(Ra之家)。耶43:13:「伯示麥」(太陽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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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約160年,祭司Onias在赫里奧波里斯縣內的Leontopolis建 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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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亡城」:其中的廟都要被拆毀(也可能是:被視為已滅之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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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亡」(heres)可能與cheres -「日頭」玩文字遊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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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滅亡城」正確,「日頭之城」應是抄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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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士譯本應是參考賽1:26故意改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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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稱為」引出新而象徵的名字(賽4:3; 32:5; 42:4)。因此,「日頭之城」不大可能是原來的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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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來的是「公義之城」,「滅亡城」必須是故意的修經,參代上8:33; 9:39 ;撒下2:8,
10, 12(人名「伊施巴力」〔巴力的人〕改為「伊施波設」〔羞辱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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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修改在Leontopolis的殿存在之前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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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公義之城」可能,「滅亡城」更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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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節「欲互(給於)埃及人識伊」;原文的動詞(yada的niphal)在這處應有容受的意思,參出6:3;得3:3;結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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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節「獻祭物和供物敬拜祂」;
原文:「他們會服事祭物和供物」,
「祭物和供物」這裡有副詞的用法,解釋服事的方式:「以祭物和供物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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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事」:「工作」(出20:9; 34:21)、「服事」(創:;出21:2, 6)、服事或敬拜上帝(出3:12:瑪3:14),指會幕的事奉(民3:8;
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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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物」:宰殺動物的祭祀(創31:54; 46:1;撒上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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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物」,寬意:給上帝、主人或上面人的供勿或稅(創4:3; 32:14;王下17:3);
窄意:素祭,也就是細麵澆上油(利2: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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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節「埃及人要與亞述人敬拜耶和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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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作:「埃及人要服事亞述人」。七十士譯本如此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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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下文並「服事」在第21節的用法,和合本的翻譯顯然最正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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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節「在地中間為福」可能指三國在一起(和合本),也可能指「以色列」。創12:1-3:亞伯蘭的後裔要使地上的民得福。因此最應指「以色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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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節「因為萬軍之耶和華賜福給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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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譯本用複數「他們」,但原文寫的是單數「他」,應是指以色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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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福的話指三國在一起:耶和華賜福以色列,而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被應驗時,結果就是亞述和埃及與耶和華與以色列一同得福並作主的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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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述的軍隊於722年滅了以色列北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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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701年之前幾年之外,猶大在以賽亞的時代與亞述結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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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方面,埃及對猶大重要(砝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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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希西家的建築事工,以及他701年向亞述王付的金銀(王下18:15-16),知道猶大這時並不貧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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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述在埃及的邊界有貿易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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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學者認為以19:16-25是波斯時代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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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述王」指波斯王(拉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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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被滅後有許多猶大人移民到埃及(耶43-44),居住在密奪、答比匿、挪弗(孟菲斯),和巴忒羅境(上埃及)(耶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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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番町的殿和猶太人移民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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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uill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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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地」(admat Yehuda)不是以賽亞的用語,以西結則常常提到「以色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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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節「驚惶」(chagga)表現出亞蘭文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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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7節的動詞「懼怕」(pachad)在以賽亞的時候尚未開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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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波斯時代的作品有相同之處(拿4:10-11;亞2:12-17;賽56:18-21;瑪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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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路得記和箴言1-9章都對以色列之外的民族有較開放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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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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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at Yehuda在舊約聖經只在此出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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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提到「他們的地」(14:1)、「我百姓的地」(32:13)、「耶和華的地」(14:2)、「兩位王之地」(7:16)。6:11
ha’adama指以色列/猶大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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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adama常指耶和華所應許的或所賜的地(出20:12;民11:12;王上8:34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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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gga惟一亞蘭文的影響是字尾alep而非he,可能是因抄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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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詞pachad:約伯記、箴言、申命記、以賽亞書40-66章、詩篇14、27、53、78,和119篇,並賽12:3;
33:14;何3:5;彌7:17。以賽亞使用相關的名詞(2:10, 19,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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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時代的作者可能認識以賽亞的話。先知們有時使用前人的話(拿4:2,參出34:6;亞6:12,參耶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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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世紀的先知知道萬民是耶和華所創造的,在祂關懷之下(摩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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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學者之所以認為路得記和約拿書是被擄以後的,就是因為這些書對外邦人比較開放的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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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不知道何時著作,箴言也不一定是被擄後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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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學者認為賽19:16-25是希臘時代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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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歷山大駕崩後,猶大長久臣屬於西流基國,而多利買將軍的子孫統治埃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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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issler:亞歷山大還在的時候。Haag:亞歷山大剛駕崩,西流基和多利買的兩家尚未衝突之前。Kaiser:賽19:1-15最早是第四世紀,而16-25節中五個部分在公元前第三和第二世紀加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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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昆蘭的經文和七十士譯本,所以第二世紀太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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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各學者為他所喜歡的時間提供的理由都不決定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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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pari:18節「必稱為」(ye’amer le)這片語只出現在以賽亞書(4:3;
32:5; 61:6; 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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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無法證明這話是以賽亞講的,但學者也沒有提共足夠的理由確定不是他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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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個「默示」(13-23章),耶和華要審判全世界,拯救自己的百姓(24-27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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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個「默示」是經過編輯而產生的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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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埃及的默示(19-20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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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和20兩章沒有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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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25則明顯與1-15節有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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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攻擊埃及,激動內戰,交給「殘忍的主」(1-4節),造旱災(5-10節),以致埃及的領導人無法決解決(11-15節)。16-25節:耶和華向埃及之作為的結果:埃及人甚懼怕,而來歸耶和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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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和17節都提到耶和華向埃及的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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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節:埃及人尋求偶像;18-22節:他們尋求耶和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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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節:埃及人經驗殘忍之主的統治;23-25節:埃及人與亞述人平安地來往,一同服事耶和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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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上寫謊話,就是記者騙讀者;小說則通常描述從未發生的事。可見,文體非常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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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經文文體需要寫多少,視對於這經文的文體有無疑問,並且對於解釋經文的影響多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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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19:16-25當然是預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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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5被視為詩體,16-25節為散文(參18和23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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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不那麼絕對,見3、16-17、19,和21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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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有時有插入的話(例:創2:11-14),而這插入的段落之目的是甚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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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用的單字、片語,或子句。(例:在創1:1-2:3九次出現「上帝說」;重復的目的是甚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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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中有幾個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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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中怎麼形容角色彼此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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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中心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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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者用第一人稱,或者用第三人稱敘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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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者「站在哪裡」看他所講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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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經文中更改角度、場合,或人稱的地方,這可幫助您把經文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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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5節都是用第三人稱敘述,先知為說話者,而經文中所有的角色以第三人稱提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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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2-4節是耶和華說的之外,1-15節也都是先知敘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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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五個段落,各以「在那日」加上動詞haya(「是」)的未完成式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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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段落有不同的長度,一 + 五 = 三。第二和四個段落最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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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個段落沒有提到上帝之外,其他的段落都用到「萬軍之耶和華」這個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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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段落另外好幾次用到「耶和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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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日」:耶和華顯現其勢力的時間(2:11, 17; 4:1, 2),這裡指耶和華施行第1-15節所描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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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婦人一樣」 應指生產的婦人(耶13:21; 30:5-7; 50:37; 5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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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為拜偶像的埃及人(第3節),在耶和華面前戰競懼怕(參賽33:17; 44:11; 彌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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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在埃及以上所掄的手」表示耶和華攻擊埃及人(賽11:15; 撒2:13;伯31:31;相關的名詞在賽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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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懼怕耶和華,使他們也會怕耶和華的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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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的計畫」< > 12節。埃及的智慧人不能預先知道耶和華的計畫;當祂所計畫的臨到他們,埃及全民都必驚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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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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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中猶太人居住的五座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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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示到進迦南時約書亞一次勝過迦南地五城(書1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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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象徵的意思
1. 小的數目:在埃及萬城之中只有五座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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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表示十分,而「五」是十分的一半:很多。
3. 「五城」就指埃及全國 。
4. 五種主要的神學派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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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不可能指整個埃及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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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沒有暗示「五城」表示埃及很小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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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與第13節所提的坦尼斯和挪弗孟菲斯有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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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文:「五城」應指「埃及地人口之不少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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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的方言」:希伯來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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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人類的「口音」都一樣(創11:1),巴別帶來離別和分散。在那日,埃及人要講敬拜以色列上帝用的語言(也見番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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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的人講希伯來文:他們服事耶和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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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向耶和華發示,與祂立約(創25:33;書6:22; 9:15, 18-20;王下2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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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亡城」:太陽神Ra墜落,在那日城民敬拜耶和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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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耶和華築的一座壇」(創12:7, 8; 13:18;申27:1-8;書8: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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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節之外,「為耶和華築壇」指在以色列地內築的祭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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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邊界的一根柱」(創31:35, 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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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號」:割禮(創17:11),逾越節的晚餐(出13:9, 16)。彩虹(創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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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雅各和拉班的柱和石堆(創3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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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耶和華」(創9: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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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人曾因受欺壓而哀求耶和華,祂就記念與列祖的約,來拯救他們(出2:23-24; 3:7,
9; 6:2-6)。在那日耶和華看見壇和柱,就記念有五城向祂發誓。祂聽到埃及人的哀求,差派救主;祂要拯救埃及人,正如祂曾拯救以色列(出3:8;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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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上帝向摩西所顯現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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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拯救埃及人時,要在埃及拯救他們,不會領他們到其他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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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要使埃及人認識祂,正如祂曾使出埃及的以色列人認識祂(出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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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埃及人也經驗耶和華才是真神(出7:5)。在那日,耶和華則要以拯救埃及人顯現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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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日埃及人「必認識耶和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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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日,埃及人要認識耶和華,所以也要以祭物和供物服事/敬拜祂;向祂許願時,也要還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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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節一種可能的解釋:「因為耶和華要擊打...他們也要悔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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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能的解釋:先知聯想到以色列歷史:未來埃及要作耶和華的百姓;耶和華要關懷他們,如同曾關懷以色列一樣。他們要悔改,祂要聽禱告並醫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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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指重要的公路而非城裡的街道(士20:31;賽7:3; 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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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要從被擄之地開大道使被擄的人能歸回本地(賽11:16; 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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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和亞述之間要有良好的交通及相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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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述也要悔改,兩國的民要一同服事耶和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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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古代為壓迫以色列的帝國,在以賽亞的時候亞述是大帝國。埃及離以色列往西南,亞述往東北。兩個帝國在本經文應是代表全世界(參賽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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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下文清楚地看出,「第三」不表示與另外兩國較低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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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要使地上的人得福,就是因為耶和華賜福以色列(創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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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12:1-3這應許的內容:上帝的百姓將要包括外邦。當萬軍之耶和華講賜福的話,這話一樣包括埃及和亞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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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同等。先知用到三個稱呼,就是各一個,但意思是三個稱呼都指三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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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百姓」(參出3:7;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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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的工作」(參詩100:3;賽60:21; 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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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產業」(參撒上10:1;彌7:14,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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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指(代表列邦的)埃及和亞述使用祂曾用指以色列的稱呼。沒有差距,已成為一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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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整個經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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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在兩個肯定之上:
1. 萬軍之耶和華就是全世界的上帝(創世記1-11章和18-19章;摩1:3-2:3)。
2.
耶和華要成全祂揀選以色列的目的,就是要賜福萬民(2:2-4; 11:10; 18:7; 23:18; 49:6; 5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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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這重大改變的就是耶和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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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是藉著祂的百姓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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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耶和華成全了祂與以色列的計畫,祂就是列邦的上帝正如祂是以色列的上帝,先知用間接和直接的方式指出。
1.
間接:使用來自出埃及的故事和以色列歷史許多用語,用指埃及。
2. 直接:將亞述、埃及和以色列一同描述為祂的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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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不但要拯救以色列脫離外邦的攻擊和欺壓(賽8:9-10) ,祂要以自己拯救的計畫勝過他們的反對(參弗2: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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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與「研究方法」相呼應,在此您可簡單地記錄您做了甚麼,一步步地發現了甚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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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或結論需針對您在「問題陳述」所列出的問題,清楚地說明您所找到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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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在加入新的資料或新的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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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摘要和答案不分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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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分析經文的字義,討論要如何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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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雖然許多學者認為經文是波斯時代或希臘時代的作品,但沒有足夠的理由確定這不是以賽亞自己的預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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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的文體較接近散文,而經文分五個段落,除第四外,都使用「萬軍之耶和華」這個神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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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暗示到以色列出埃及的過程和以色列古代歷史其他重要段落,以致表示耶和華要以埃及為自己的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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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述、埃及和以色列要一同作耶和華的百姓,意思應是列邦要屬上帝的子民,與以色列一同蒙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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